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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废公告(宋二红,  肖海彬)
2024-12-05   来源:信息科  浏览:526  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

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
编号:资阳市本级(—2024年—405

 

 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序号

不动产登记证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2015042800965;

2015-BB506249

 

宋二红,

肖海彬

房屋所有权

512002006001GB00002F00141213

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锦湾大街二段8号中交锦湾4-27号楼4-27(Z)1-9-4号

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《执行裁定书》(202420022460号之一和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(2024)川20022460号之二

 

 

 

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41205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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