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编号:资阳市本级(废)—2025年—29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|
不动产登记证书号
|
权利人
|
不动产权利类型
|
不动产单元号
|
不动产坐落
|
备注
|
1
|
川(2023)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12884号
|
周洛亿
|
房屋所有权
|
512002003002GX00027F00010091
|
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197号文博园27号楼地车A-27(F)-1-92号
|
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《执行裁定书》(2024)川2002执恢554号之二和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(2024)川2002执恢554号之二
|
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01月15日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