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李优因保管不善,将川(2023)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689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优
2025年01月22日
0
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|
不动产登记证书号
|
权利人
|
不动产权利类型
|
不动产单元号
|
不动产坐落
|
备注
|
1
|
川(2023)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68930号
|
李优
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
及房屋所有权
|
512002004003GB00009F00050005
|
资阳市雁江区滨铁路喜悦江南花都21幢21(Z)3-1-3号
|
|
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01月22日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