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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(彭国其)
2025-02-05   来源:信息科  浏览:249  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 

彭国其因保管不善,将房权证资阳字第1999-334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   

声明人:彭国其

2025年02月05日

0

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
 

 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序号

不动产登记证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1999-33424

 

彭国其

房屋所有权

512002001003GB00365F00012095

资阳市雁江区晶鑫街一巷

 

 

 

 

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50205

 

 

 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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