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登记专栏 > 遗失声明
遗失声明(陈秀英,  钟先明)
2025-02-06   来源:信息科  浏览:252  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 

陈秀英,钟先明因保管不善,将(2021)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347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   

声明人:陈秀英,钟先明

2025年02月06日

 

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
 

 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序号

不动产登记证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(2021)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34755号

 

陈秀英,

钟先明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

及房屋所有权

512002006001GB00019F00070195

资阳市雁江区中兴街177号博邦·紫韵东城一期1栋1(Z)2-10-1号

 

 

 

 

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50206

 

 

0

主办: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: 028-26111555
地址: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
蜀ICP备05030295号-2 已访问 165027841 人次
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:51200000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