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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(周思隆)
2025-03-03   来源:信息科  浏览:59  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
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
 

周思隆因保管不善,将(2023)资阳市不动产权第00508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    

声明人:周思隆

2025年03月03日

 

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
 

 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 

序号

不动产登记证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(2023)资阳市不动产权第0050822号

 

周思隆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

及房屋所有权

512002002001GX00021F00010143

资阳市雁江区槐树西路601号万达御府D6幢D6(F)-1-148号

 

 

 

 

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50303

 

 

 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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