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编号:资阳市本级(废)—2025年—187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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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证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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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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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利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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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单元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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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坐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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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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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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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(2021)资阳市本级不动产证明第004279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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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晓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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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押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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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2002002002GB00094F020400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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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春天路5号春天半岛五区5-2幢5-2(Z)1-18-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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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03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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